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东方兴达灯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11010501244875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97699041B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9-12-01 
法定代表人:
吴晓华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9-12-01至永久
登记机关:
朝阳分局 
核准日期:
 
企业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沙子营村北15号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1日);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建材、金属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 股东类型:自然人股东,股东:吴晓华

主要成员
  • 担任职务:执行董事,姓名:吴晓华

  • 担任职务:经理,姓名:吴晓华

  • 担任职务:监事,姓名:雷连霞

分支机构
    暂无消息
变更记录

2016-10-18

经营范围

变更前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1日)。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建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变更后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1日)。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建材、金属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4-03-25

注册资本

变更前

50 万元

变更后

100 万元

2014-03-25

经营范围

变更前

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变更后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1日)。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建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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