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00040030410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0937113E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2年06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中西稔
- 注册资本:
- 37548.000000
- 营业期限:
- 2002年06月17日至2052年06月16日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工商局
- 核准日期:
- 2002年06月17日
- 企业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889号2号楼第二层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个体护理用品、家用清洁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口腔护理用品、各类工业用化学原料和制品及与上述相关的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和服务。四、建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其投资领域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提供与其产品和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者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技术支持服务和营运热线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支持服务、内部监查服务、合规咨询服务、会计支持服务、广告公关支持服务、代为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化妆品产品审批、申报手续、以及其他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十、从母公司进口与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二、为其母公司生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类型:企业法人,股东:花王株式会社
担任职务:,姓名:中西稔
担任职务:监事,姓名:加藤丈晴
担任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姓名:中西稔
担任职务:副董事长,姓名:皆川要
担任职务:董事,姓名:山添晋也
担任职务:董事,姓名:齐藤幸三
担任职务:董事,姓名:中村泰
担任职务:董事,姓名:中嶋光敏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6-02-18
章程备案
变更前
加藤丈晴;八幡贤二
变更后
加藤丈晴
2015-11-05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变更前
中村泰;山添晋也;中嶋光敏;齐藤幸三;井上直树
变更后
皆川要;中嶋光敏;中村泰;山添晋也;齐藤幸三
2015-03-20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变更前
沼田敏晴
变更后
中西稔
2015-03-20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变更前
井上直树;解田稔;长泽新次;中村泰;中嶋光敏
变更后
中村泰;山添晋也;井上直树;中嶋光敏;齐藤幸三
2015-02-16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变更前
34918.0000万美元
变更后
37548.0000万美元
2015-01-23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变更前
井上直树;解田稔;长泽新次;中村泰;西川英世
变更后
中嶋光敏;解田稔;长泽新次;中村泰;井上直树
2014-11-21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变更前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个体护理用品、家用清洁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口腔护理用品、各类工业用化学原料和制品及与上述相关的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和服务。四、建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其投资领域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提供与其产品和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者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技术支持服务和营运热线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支持服务、内部监查服务、合规咨询服务、会计支持服务、广告公关支持服务、代为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化妆品产品审批、申报手续、以及其他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十、从母公司进口与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二、为其母公司生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个体护理用品、家用清洁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口腔护理用品、各类工业用化学原料和制品及与上述相关的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和服务。四、建立研究与开发中心,从事其投资领域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提供与其产品和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者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技术支持服务和营运热线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支持服务、内部监查服务、合规咨询服务、会计支持服务、广告公关支持服务、代为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化妆品产品审批、申报手续、以及其他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十、从母公司进口与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二、为其母公司生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